又是一年毕业季。毕业后,有人选择升学,有人选择参加工作,有人灵活就业,医保怎么办?如何继续参保?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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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一:毕业后选择参加工作
直接就业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办理正规的用工手续,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员工购买职工医保并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情况二:毕业后选择继续升学
在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参加学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医保费由所在学校代收代缴。
情况三:毕业后选择灵活就业
创业或待业的毕业生,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其医疗待遇可以持续到2023年12月31日。
年满16周岁的,还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
东莞本市户籍的,还可以选择于2023年9月-12月在户籍所在村(社区)继续参加本市2024年度居民医保。
温馨提示
1.学生到外地升学读书,无需在户籍地和学籍地分别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避免重复参保。
2.各地参保详情请咨询参保地经办机构。
【撰文】龚菊 郭文君
【作者】 龚菊;郭文君
东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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